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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召开全市律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贵州黔北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4-21   浏览次数:670次

12月18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委、政府领导同意,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律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会场设在市政府1楼4号视频会议室,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市直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各处、科、室、庭主要负责人,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主任等10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法院院长刘力、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滨、市公安局局长刘晓渝、市司法局局长刘红霞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律师协会会长令狐兴中作了表态发言。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屈欧亚主持。

会上,徐光华书记对近年来我市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徐光华强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要充分发挥律师推动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全市政法机关要狠抓制度落实和服务保障,切实加强权利救济和权益维护,努力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两者新型关系”,大力营造律师执业从业良好环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加强律师执业行为管理规范,要统筹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创新工作,健全完善律师工作管理和保障体制,积极引导广大律师严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职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四条基本要求,当好宪法法律的“捍卫者”、执法司法的“监督者”、职业良知的“践行者”、社会良好风尚的“引领者”。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素质能力建设、扶持保障力度、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切实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贡献力量。

徐光华还强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要加强调研,尽快联合出台《律师权益保障救济程序规定》;司法行政部门要尽快出台《遵义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制度》,要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要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涉诉涉法工作,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房屋,或者打包处理信访涉法工作,为推动法制遵义工作作出律师应有的贡献;同时,要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探索建立律师执业水平评价体系,完善和推进优秀律师到政法机关挂职锻炼工作,并建立实施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律师进入司法队伍,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法治队伍活力。

刘力要求,全市法院系统要充分认识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增强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责任感;要尊重律师地位,凸显人文关怀,努力改善律师履职环境;尊重律师职能,发挥律师作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尊重彼此差异,倡导阳光交往,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畅通法院与律师的沟通渠道,着力促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

杨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要尊重和信任律师,积极支持律师开展工作,全面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取证权、知情权,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认真履行对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他希望律师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共同投身依法治市伟大实践,推动形成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住、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会上,刘晓渝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充分认识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案等工作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切实纠正对律师存在的职业偏见和认识误区,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威胁、侮辱、报复、人身伤害的警情和案件,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警力并依法处理,共同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公安执法水平,能力的持续提升。要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深刻挖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职能与律师刑事辩护职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价值理念上的契合点,杜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行为,共同促进法治遵义建设。

刘红霞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法治建设,要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良性互动,积极构建律师和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贯彻落实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律师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要健全完善制度,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加强领导,全面提升全市律师工作管理水平,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对律师协会工作的指导监督,促进协会抓好自身建设,加大律师工作宣传力度。

为落实会议精神,令狐兴中表态说,律师协会将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好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推动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建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坚持行业自律,切实把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为遵义守牢底线、走好新路,率先小康作好法律服务保障。

(来源于遵义市律师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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